2018-10-12 来源:电商运营:《电子商务法》规定行 编辑:admin
王文华解释说:“对于通过社交软件/私人帮忙性质的代购是否会被纳入监管,关键看代购者是否会被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偶发的给亲友带东西回国一般不纳入经营活动范畴,但如果代购频繁、金额较大,甚至属于卖现货的情况,若没有一系列正规进口的手续或凭证,则需要考虑改为直邮方式,同时履行纳税义务。至于达到多少金额才会被判断为经营活动,解决小范围、零星小额的朋友圈代购的界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给出进一步的实施细则以及具体规定。”
程久余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如果个人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毫无疑问,主管部门将面临大量监管工作,而微信、朋友圈的运营商也将承担一定管理责任,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管。”
蒲秋雨向经济观察报记者介绍,当前自己主要给微信朋友代购保健品、口红等价值不高的东西,每次快递的商品总金额基本不超过2000元。比如,给朋友代购一支口红,澳大利亚售价为200元,寄回国运费20块,卖出250元,就赚个30元辛苦费。“自己只是想通过代购挣点零用钱,此前从未交过税,也不了解相关法律。如果被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严格交税加上可能会出现的罚款,就难言赚钱了。现在走一步看一步吧,实在监管趋严就立马停掉,反正不靠此为生。”
一波三折
王文华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电商法出台历经波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代购们的生存,更是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包含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就通过《电子商务法》答记者问时说,根据立法,国家的法律一般都是经过三审,但是电子商务法是四审。因为电子商务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复杂,它的涉及面广,规模大,又是个新生事物,很多事看不准。这种情况下,在制定过程中比较慎重。
2018年3月,苏州市警方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品牌化妆品案件,查获假冒境内外品牌化妆品8万余件,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其中,许多伪劣产品通过伪造成海外“代购”而流入普通消费者。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程久余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电子商务法》对微商代购的销售假货、无法提供售后服务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当然,如果之后严格监管进出口商品的税收,消费者最终购买成本必定是会上涨的。”
2018年8月16日,在全国人大举行的四审稿前立法征求意见会议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发言表示,《电商法》应具有国际性与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
程久余说:“针对此次通过的《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反应还是比较大,主要因为电商平台的平台责任明显加大。主要包括电商平台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的,所需承担责任明确并加大,行政罚款数额也大幅增加。其次,电商广告宣传面临更严格规定,借此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文章来源:成都化妆学校前十名=http://www.tjuzi.com
文章来源:成都化妆学校前十名=http://www.tjuzi.com
- 相关内容:
-
上一篇:阿里展示新一代计算平台,要把支撑双11的计算能力“让”给企业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阅读延展
|
|
||||||
|
|
||||||
|
|
最新内容
热门排行
懒人推荐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