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懒人网
上海市工商局对2003年大学毕业生干个体有一个新优惠,即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但上述优惠不适用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
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同时可享受3年免税。
来源:中国创业招商网
阅读延展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