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缪斯眼中,这四家公司的商业模式各有不同,是多元化投资的典型。可是,事实证明,把这么多钱注入不同宽带的新兴公司,只会形成多方面恶化的结果。在这四家公司即将破产的最后关头,缪斯没能把握机会忍痛低价抛出,结果10亿美元的投资血本无归。
此外,Tate&&Furst这次投资
失败,也有它自身运作方面的原因。公司员工通常从资产中获得1%到2%的年费,外加20%的利润,因此,如果公司停止交易,股东们就会坐立不安。这样,外部的压力就可能迫使公司在没有看清前景的情况下,贸然投资。
案例三、高盛和Webvan
1998年到2000年间,Goldman Sachs及其他人向Webvan投资8.5亿美元。华尔街的高手也会向价格不菲的网络股投资,这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对于投资种子期公司的投资者来说,通常都是以低价买进,然后把公司推向公众市场,从而退出、获利。但是这次,Goldman Sachs和另外一些华尔街的投资者却看走了眼。他们投资的公司Webvan的概念很吸引人:通过网络进行销售,让顾客永远不再上市场和商店购物。但是,Webvan的做法太着急了,它试图马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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