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暴自弃”这个成语蕴含着非常深刻的道理,将存在于凡夫心中的极其可怜的恶习一语道尽。“暴”是“损害、残害”的意思,“自暴”就是自我伤害、自我残害;“弃”是“抛弃、舍弃”的意思,“自弃”就是自我抛弃、自我舍弃。
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面对不如意的外境时,我们的内心就会产生痛苦的感受。当我们内心产生痛苦感受的时候,就会很自然地抱怨说:“我内心的痛苦是外境的某某人、某某物、某某事给我带来的!”然后,心里也很自然地对“造成”内心痛苦的外境上的“人、物、事”等产生嗔恨和厌恶。
事实上,我们所遭遇的一切痛苦绝非外境给我们带来,而是我们的心“自暴”的结果。为什么这样说呢?众所周知,外境存在于我们的身体之外,心存在于我们的身体之内,所以外境和心显然不可能直接接触。既然如此,外境肯定没有办法去逼迫我们的心产生痛苦。所以,痛苦或者不开心都是心自己做出的选择!一旦心做出了这种选择,心自己就会遭受损害——也即处于痛苦和不快乐之中。所以,世人所遭受的一切心灵的痛苦都是心自己自我残害的结果,绝对怨不得外境!
事实上,尽管外境不如人意,或者看上去很凶险,但是,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尽可以选择一些乐观的、冷静的、包容的、安详的、平和的心态面对这些不如意的或者凶险的外境,而没有必要选择诸如怨恨、责备、着急、焦虑等负面的自我伤害的心态。古人云:“命由我作,福自己求。”意思是说,人的苦乐命运都是由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对境之后所起的种种心念创造的,快乐和幸福一定要靠自己的心主动地去求才能得到。
《诗经》上说:“自求多福!”意思是说,面对各种外境,无论是如意的还是不如意的,无论是善妙的还是凶险的,我们都应该积极主动地、百折不挠地、毫不气馁地用快乐、安详、包容和宁静的“多福”心态对待,而不应当怯弱地、自卑地、自暴自残地选择自我伤害的负面心态来面对。
《太甲》上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这里的“天”是指外境的显现,“天作孽”是指外境的显现不如意,“犹可违”就是“未必能够给我们造成什么痛苦”。“自作孽”就是自己的内心选择用抱怨、指责等痛苦的负面心态来对待不如意的外境,“不可活”就是“不可挽救”的意思,也即内心就一定会遭受无可挽救的痛苦。譬如,我们的身体遭受种种疾病,遇到种种外境上的恶人,或者自己的工作、住处、眷属等不尽如意,这些可以说是“天作孽”,但是,只要我们下定决心,决不“自暴、自残、自害”,而是选择乐观、包容、平静的心态对待,则这些“天”作的“孽”未必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痛苦和伤害。但是,如果我们选择痛苦、悲伤、抱怨的负面心态来对待,这就是“自暴、自残、自害”的“自作孽”行为,此时我们的内心将别无选择,只能亲自承受自己所选择的痛苦!
六祖大师说:“一切福田,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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