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形,一家企业分裂成二家企业,二家企业分裂成四家企业,他往往干同一个行业,互相知根摸底,恶性竞争。如果你是创业头儿,预先知道这种结局,你会怎么处理?
二、人生目标不同,各奔前程
创业者的分裂,常常只是人生的目标不同而已。有的人对金钱感兴趣,对管理不感兴趣。有的对管理感兴趣,对投资不感兴趣。有的对金钱、管理和投资都有感兴趣。我听说过去从太阳神分裂出去的那些人,只对金钱感兴趣,对管理不感兴趣。他们将太阳神生物健秘方租给别人,每月坐收渔利。他们租给谁呢?租给著名的今日集团。当然现在不叫今日集团了,而是乐百氏集团。乐百氏是靠卖乐百氏奶起家的,后来的乐百奶有什么成份我不知道,但最初的乐百氏奶中确有太阳神生物剑今日集团为什么改为乐百氏集团?因为将企业名称与品牌名称统一起来,可以节省大量的推广费用。深圳的太太集团也是如此,这是CI战略问题,可以另文讨论。我现在感兴趣的是,乐百氏品牌过去也是今天集团向别人租来的——向广州一家公司租来的。我有理由这样设想:当初从太阳神分裂出去的人,注册了乐百氏品牌,开始将生物健秘方与乐百氏品牌一齐租给今天集团,最后将整个乐百氏品牌也卖给了今日集团。如果我的推理错了,我愿意在此提前检讨。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过去我只尊重管理者,现在观点发生了转变,觉得那些将品牌和产品租给别人经营的人,也是很了不起的。因为人各有志,管理是一件艰苦无比并且永远没终结的工作,让有兴趣的人去管理,自己搞点投资,出租一些资源,也是各得其所。
现在我要说句事后诸葛亮的话:如果我是王志东,我就在新浪每股54美元高价时抛出,至少抛去三分之二,企业让别人经营算了,套出钱来,再玩投资游戏,总比最后被别人清理门户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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