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做起来再想,还是想好了再做?
"车到山前必有路"这是中国一句很古老的格言。也正是受这句格言的影响,多少踌躇满志的创业者,在憧憬和冲动的驱使下踏上了创业之路。最近,我还读过一篇文章,分析清华的一些创业企业很多都没有制订商业计划书,并引用一个对10年前美国成功的初创企业大部分也都没有详细商业计划书的调查结果,来证明初创企业可以没有商业计划书的观点。 我个人承认,初创企业在创业之初,很难对市场和企业竞争策略做出详细的调查和论证,而且,编制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可能会丧失商机。但我依然不赞同创业者盲目启动的做法。而且,还认为创业者最好能亲自动手写一份商业计划书。
不要把商业计划书与VC必然地联系起来。一位网友在给我的回复中说到:"商务计划书首先应该是给自己看的",我非常赞成这句话。办企业不是"过家家",虽然你不能对市场有很详细的调查数据,你也无法准确地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但你总应该对自己所有的资源、已知的市场情况和初步的竞争策略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并提出一个初步的行动计划,否则,你会很容易偏离方向。所以,不能把商务计划书认为就是圈钱用的。 我们大家可能都有一个体会,有时尽管对某件事情自认为已经想得很清楚了,但当提笔时却常常发现写不下去,特别是做技术的朋友更是有这种体会。这是因为写作是一个理清逻辑和思路的过程。我一向认为,写不出来就一定是没想好。
就算你没时间或来不及写市场分析、竞争策略等内容,但基本的费用预算是必须要做的,否则,资金的分配就可能不合理,就会发生浪费,特别是在资金极为紧张的创业期间,没有钱就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了。
创业之初,创业者除了要编制基本的商业计划书外,还应该对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做出明确的约定,通常采用股东协议的方式。我相信"共苦"几乎是所有创业者都能做到的,但"同甘"却有不少人做不到。类似的现象我遇见过几次了,相信我们大家可能都见过不少。记得当年我曾经为深圳的一家由几个同学合办的企业做融资,前期进展都很顺利,但就在正式签约之前不久,这几个同学为了各自的利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而且手段很恶劣。事件平息后,他们发现再也联系不到这个投资人了。后来,他们又找到了IDG,然而,IDG的谈判人员也在商谈了两周后突然都消失了,在反复追问原因后,据说IDG有关人员给了他们一句话:这个行业很小,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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