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3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懒人网
很多时候,企业要取缔老经销商的经销权,是因为在某些方面经销商已经不适应市场的发展,但是,任何一个经销商都还是有其合作价值的,我们可以作一些详细分析,找到经销商某一可继续合作的方面,进行继续合作,这其实也是取缔经销商经销权的一种。如让经销商继续进行配送,成为配送商(这个时候不是经销商而是配送商了);重新审定,先取缔经销权,再共同协商成为某单一品牌的经销商(先下岗,再重新上岗)等等。
“再见亦是朋友”。如果真能让被“砍”掉的老经销商有这种脱胎换骨的新生,有新的方面的合作,这是最好不过的。这样,将“砍”的不良结果控制在最小限度。
三、把经销商“空投”到新市场、新区域
每个公司都有一些战略性的重点销量区域市场,也有战略性的重点占有率区域市场,还可能有战略性的重点开拓市场、重点利润市场等等,如果该老经销商已经不适应在重点销量区域市场存活,那我们可以针对企业这么多不同的市场,“空投”到其它如重点开拓市场(这类被取缔经销权的经销商往往都是开拓市场高手)或者是重点占有率区域市场去,让其继续发挥其作用。
如果,企业现在并没有这种划分,那么,区域经理还可将其投放到相邻区域中,让其继续成为开疆拓土的“新元老”。
一般来讲,现在企业并不兴取缔经销商,更多的是让经销商转型。所以,我们更多的是利用公司的理念与经销商进行交流,让其进步,共同进步才能更快更好地达成目标。这也促成经销商要能了解到“现实就是现实”,不要试图力挽市场进步的狂澜,停步不前。如果不进步,迟早都是会被市场遗弃的结局。我们应该让经销商朋友们记住,到时不是企业来解决你,市场自然也会将你无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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