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酒的热爱,使之创造新酒的乐趣一直不中断。只要不在饥荒年代,新酒就屡有创新,新中国成立后,江西创造了四特酒,后来也得到了国家的认可,称之为“特香酒”。上世纪70年代,随着粮食的丰产,各省酒厂的热情投入,各种新酒的创造层出不穷,湖北的白云边酒为所谓兼香,山东的景芝酒为芝麻香,湖南的酒鬼酒为馥郁香。这种创造精神,促使酒类的管理机构和专家们不断召开各种类型的研讨会,用来命名各种新香型,争论和协调中,一个个的新名酒诞生了。
但是,以中国地域之辽阔,以及中国人对酒的极端热爱,光用香型来分类新酒种总会有词穷的一天。一个陌生的远在众人视野之外的小县城也可能生产出一种新香型的白酒,然后强烈要求命名权,但是往往是不可能的,专家们对香型的命名,还包括对生产企业的综合认可,比如生产量,再比如经济实力,否则,命名也会落空。但是,一旦一个酒厂挣到了钱,往往可以召开自己的研讨会,最终要求名正言顺。夹在这种种矛盾之中的,以香型为主的分类的体系,总有穷尽的时刻。
武汉黄鹤楼酒厂废弃的老厂区,以1∶10的比例建造的微缩版黄鹤楼显示着酒厂当年的辉煌
就因为这种分类体系的不完整性,所以我们这次考察中国酒类没有继续按照香型,而是以香型结合地理划分,将中国白酒分成了八个体系,这种分类方式有其合理性,白酒本来就是带有严格区域地理特征的产品,比如虽然都是酱香酒,在茅台镇生产的才是茅台,在贵州遵义生产的就是珍酒,即使技术、原料和整个程序完全一样,最后的产品还是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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