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员工相对比公司来说应该是属于弱势的一方,因此,在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的时候,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大众舆论,都是偏向于劳动者更多一些。但是在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上,网友却一边倒的更支持公司。
事情是这样的,黄女士是杭州一家智能家居厂的员工,去年年底的时候因为接了她爱人的电话短短的30秒钟而被公司开除了,为此,黄女士及其爱人都感到很委屈,还联系到了记者把这件事情曝光出来,没想到却没有得到舆论的支持。
1.公司有明文规定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使用手机,黄女士同意并签字了。
大家可能觉得,员工在上班期间接打电话实在很正常,只要不是时间特别长就没什么关系,况且黄女士只是接了30秒而已,对工作并不产生影响,公司如果因此这个事辞退黄女士实在是过分。
但是黄女士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智能家居公司,对产品质量要求十分严格,之前就因为员工上班时间使用手机而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因此不断的遭遇投诉,为此公司在员工手册上进行了明文规定,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当时每一位员工都认可并签字了,当然也包括黄女士。
那么黄女士既然认可了这个规定就应该遵守。
2.事发后,黄女士的认错态度并不好。
黄女士上班时间接听电话,本不至于到被辞退的地步,但是公司在与黄女士沟通的过程中,黄女士态度并不好,并不认为自己接听电话有错。公司的规定刚刚实行不久,为了后期的效果公司严格执行这个标准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否则后期大家纷纷效仿黄女士的行为,对公司政策的实行会带来困难。因此,公司借此事辞退黄女士,颇有杀鸡儆猴的意思。
3.公司给与黄女士3.3万元的补偿。
有人会说,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作期间接电话会予以辞退,公司就没有资格辞退员工,为此,公司给与了黄女士3.3万元的经济补偿,黄女士的合同工资为1900元,按照这个来算的话,公司的补偿不算少了,而且公司发话说,即使赔偿三万也要辞退黄女士,可见,双方的矛盾不浅,如果黄女士继续在公司工作下去,也不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了。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公司,公司做的合情合理,而且公司宁愿赔钱也要开除的员工,是不是员工本身就存在问题呢。因此,员工还是要遵守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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