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合作社(Winemaking Cooperative)是一个涉及葡萄酒生产的农业合作社,为多个成员所有。这些成员通常是葡萄园的园主,负责运输酿酒葡萄、生产葡萄酒以及后续营销等一系列工作。大多数酿酒合作社成立于大萧条(The Great Depression)结束后的20世纪30年代初。在包括大多数欧洲经典产区在内的许多产酒国里,酿酒合作社的葡萄酒产量在总产量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酿酒合作社的重要性因国家和产区而异。在葡萄酒销售价格相对较低以及葡萄园规模较小的产区,酿酒合作社尤为盛行。小酒农们拥有的土地面积小,所以对他们而言,独自生产和销售葡萄酒可谓是困难重重。因此,加入酿酒合作社成为了许多小酒农的选择。这里就如同一个自由市场,酒农可以在此出售葡萄,也可和酒商或其他酿酒公司签订长期合同,或者将自己的葡萄园出租给某些酒商。其次,加入酿酒合作社也意味着可以共享酿酒和市场推广方面的资源,一起分担购买酿酒设备和引进专业技术的成本。另外,一些欧盟(European Union)国家的酿酒合作社还能获得更多政府财政方面的支持,如欧盟津贴。
1. 法国
1895年,当地的人们在当时还属于德意志帝国(German Empire)的阿尔萨斯(Alsace)成立了一家酿酒合作社。如今,阿尔萨斯早已归入法国境内,而该合作社也成为了法国历史最悠久的酿酒合作社。法国的酿酒合作社统称为“Caves Cooperatives”,它们拥有的葡萄园占法国葡萄园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其生产的葡萄酒也占该国葡萄酒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它们出产的地区餐酒(Vin de Pays)占法国该级别葡萄酒产量的3/4。一直以来,法国酿酒合作社都致力于将重心从生产低端日常餐酒(Vin de Table)转移到生产地区餐酒上来,而且许多合作社也能够酿造出让人惊艳的AOC葡萄酒。
20世纪90年代,法国每个酿酒合作社平均拥有160名成员。21世纪初期,法国拥有的酿酒合作社多达850余家,主要分布在朗格多克(Languedoc)、露喜龙(Roussillon)、罗讷河谷(Rhone Valley)、普罗旺斯(Provence)和科西嘉(Corsica)等产区,还有一些知名的合作社位于阿尔萨斯和夏布利(Chablis)产区。
2. 德国
德国的酿酒合作社通常称作“Winzergenossenschaft”,也可称作“Winzerverein”、“Winzervereinigung”、“Winzervereinigung”、“Weingartnergenossenschaft”或 “Weinbauerverband”。1867年,德国北部的普鲁士(Prussia)通过了《合作社法》(Genossenschaftsgesetz),此法于1868年在北德意志联邦(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施行。同年,阿尔(Ahr)产区根据此法成立了第一家酿酒合作社——迈绍斯(Mayschoss),该合作社也是德国迄今为止最古老的一家酿酒合作社。
在德国,每三个酒农中,就有两个是酿酒合作社的成员。然而,这些成员多为兼职酒农和小酒农,所以德国酿酒合作社的葡萄酒产量在总产量中的占比还不到1/3。据统计,1998年至1999年间,德国拥有的酿酒合作社共275家。到2009年,酿酒合作社的数量减少至209家。这些酿酒合作社共拥有51,000名成员和32,115公顷葡萄园,主要分布在符腾堡(Wurttemberg)、巴登(Baden)、黑森山区(Hessische Bergstrasse)、萨勒-温斯图特(Saale-Unstrut)以及萨克森(Saxony)等地区。
3. 南欧
南欧地区的酿酒合作社对葡萄酒生产也极为重要。在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酿酒合作社生产的葡萄酒大部分是以桶装的形式出售,然后由购买商家进行装瓶出售,或者用来制作蒸馏酒。
4. 世界其他国家
南非葡萄种植者合作协会(Kooperatieve Wijnbouwers Vereniging van Zuid-Afrika,简称KWV)最初是以酿酒合作社的形式成立于1918年,拥有一些类似于政府机构的监管特权,是酿酒合作社中的佼佼者。2002年,该合作协会转型成为了一家常规的商业公司,主要生产葡萄酒和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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