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每年开发的新产品上千种,然而市场存活率只有6%,远不及日本的30%,美国的24%,德国的21%。为什么我国新产品成功率那么低,死亡率那么高?随意开发、盲目开发,开发决策过程中缺乏严谨性、科学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A公司是福建一知名商贸公司,受近几年流行的OEM贴牌经营的影响,觉得单靠做代理没有太大钱景,决心通过自主自营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
去年A公司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当地某知名药酒厂的部分生产专利,并把此酒当作该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信心十足地开拓此药酒市场。在广告企划公司的帮助下,该药酒上市商品化采取4P策略,即产品策略:系列药酒中品质上好的精品;定价策略:中高档价位,定价为100元/瓶~150元/瓶;通路策略:中高档消费场所,如酒楼、宾馆、大中型超市以及各旅游景点;消费人群:以男性为主(中青年)、中高收入有饮用药酒习惯的消费群体。
但是该药酒上市后,市场反应平淡,推出9个月才销出10千升,远低于原先1000千升的销量计划,年营业利润1000万元的构想成为泡影。更令A公司沮丧的是,购置该药酒的专利费30万元、广告促销费200多万元也都打了水漂。
高价厚利成新品开发主驱
按A公司提出的该药酒投资设想:一瓶酒的成本60元/升,售价110元/升,按每月销售90千升计划,年产销1000千升,可创毛利5000万元,扣除各项材料成本、经营费用及预计投资损失,一年营业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照理说,此设想极具诱惑力。
但是,笔者认为,该药酒的价格过高,是脱离实际的一厢情愿。盲目开价,靠炒市场哄抬价格必将遭致市场规律的惩罚。高价厚利虽然能使企业尽快赚取最大利润,树立高档优质的产品形象,但是它必须建立在成本投入、生产效率和消费水平等基础上,价格过高容易令消费者望而生畏,不利于企业开拓市场。产品价高利大,也容易诱使大批竞争者进入以及假货的出现。
其实,高价厚利策略并不只A公司一家偏好,一些急于抬升品牌形象、获取更多利润的厂商也惯用此法。根据轻工部统计资料,从2001年~2011年,我国白酒行业每年新增白酒品牌不下2000种,其中定价在100元/瓶以上的中高档产品占新产品总数的45%,投入资金占企业新产品研制费、行销资源的59.6%,但中高档酒市场覆盖率仍比中低档酒低15%左右,企业新增利润相当部分来自中低档产品。
酒类新品死亡率何以那么高
情报失真。本以为此类新产品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倾力开发,哪知此新品早已饱和,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
时机滞后。新产品贵在“新”字,而“新”字则贵在“快”、“抢”,一个公认或自认的新产品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里,其有效的生命周期大概仅有一年半载,超过这段周期,新产品所独有的新功能就会自动“除效”。因此新品要抢占先机,必须做到“早开发,早投产,早上市,早创效”。
产品落后。先进性是新产品的灵魂,一个缺少先进性的新产品仅是给自己披上一层华丽的外衣,无法长久流行。如今一些所谓的酒类新品,只是在包装、名称、价格上的大翻修、大变脸,注定昙花一现。
质量缺陷。有部分厂商会认为怎么新产品会有缺陷,缺陷是不是普遍现象?据不完全统计,30%的酒类新产品在色泽、味道、包装、规格等上仍有缺陷,有25%的新品达不到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原设计要求,乃至严重的卫生、质量等危害人体健康的问题,致使遭到消费者的投诉和退货,企业及其产品四面楚歌。
营销薄弱。4P学理论即产品、价格、促销、通路,现代厂家往往在这四方面不遗余力,全力推行。然而不少酒类厂商在此顾此失彼,脱节失衡,不是价格不合理,就是流通渠道滞涩,或是促销活动不力,形不成新品上市效应。新产品变成“夹生饭”,在于产品营销和市场营销脱节或对立。
服务不力。售后服务是市场经济的“后跟”。当你的产品“前腿”送上店门,“后跟”必须跟上,否则“拖后腿的事情”难免发生。有些中小酒类企业的产品的确不错,但缺乏必要的售后服务,如售后服务机构、操作人员培训、零配件的供应、直销物流配套等与之不匹配。
当然新产品开发、推广的不力、失败,还存在如政策、环境、社会、资源等客观因素,这就要求酒类厂商要审时度势,认真研究各项因素,从新产品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入手,努力提高新产品开发成功率和市场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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