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能力协调的矛盾
一旦双方了解清楚对方的专长,展开了合约,通常会在蜜月期之后迅速进入工作人员的矛盾期,这其中就要面临第二个矛盾,甲乙双方能力协调的矛盾。
大部分寻找营销托管公司的企业,都不是一穷二白的企业,通常是有一定底子的,这就意味着在原先的工作过程中已经有了一定的人力资源储备,如何协调这些人力资源与新进入人力资源之间的关系,就成了一项经常产生矛盾的重点工作。
签订合约召开项目会议之后,甲乙双方很快会进入实际开展工作的阶段,这就面临着谁干什么、干多少、干的好不好的问题。对于大部分的营销托管团队来说,通常都会是老带新的一个组合,甚至不排除一些人员在酒水行业工作经验并不充分,这样双方人员在一线的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形成内部比武的局面。
举个实际的例子,在某个托管项目上,工作的重点在品牌建设和招商上,企业原有营销人员相对在产品线构建上具有较好的经验。经过一番市场调研之后,托管团队提出了腰部和低端两个价格带的产品系列。甲方市场部人员认为,低端价格带的产品按照产品要求完全就不可能做出来,质问托管团队这其中的成本是否经过仔细推敲,而托管团队则根据过往案例和市调结果,不断强调市场上的现有产品是如何做到这个成本的,最后成了双方知识的大比拼。甲方人员认为托管团队不专业,几个毛头小伙子靠着多读了几天书就瞎指挥,乙方人员则认为甲方老员工动不动摆老资格,不在工作上下功夫却在内部挑三拣四,在内部协调关系上耗费了巨大的精力。
对于这样的矛盾协调,一是要在合作中对具体人员分工和组织要求上提出明确的需求,二是在双方工作中形成一个日常沟通的工作机制。
所谓对人员分工和组织要求上提出明确的需求,是指合约中应当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包括对于乙方的派驻人员应当具备哪些能力,明确提出,对于不需要的人员可以通过自己现有人员来进行补缺,这样既可以让双方提前相互认知,也可以降低一些项目费用。
而所谓日常沟通的工作机制,则应当是定期就项目工作中的问题召开营销上下游的协调会,包括生产、采购,在这个协调会上应当充分沟通各种信息,形成统一认识,可以说在大部分的营销托管项目中,都是就着营销说营销,实际上反而影响了营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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