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懒人网
“刺头”员工在哪个单位都有,并且让人力资源部门颇为头痛,不服管教的是他们,带头闹事的还是他们。
“刺头”员工,不知不觉成为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一块心病,欲除之而后快,可是随着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员工法律意识的增强,想轻易处置这些员工并不那么容易。
既然不能轻易除之,那就只能善加用之,毕竟,很多“刺头”员工本身有不少缺点的同时,优点也是很明显,只要善加管理、利用,他们便能够为单位做出积极的贡献。
欲擒故纵。
孙子兵法有“欲擒之,先纵之”的攻战计,对于“刺头”员工,同样可用。如果想处理、惩戒一些“刺头”员工,不要操之过急,“刺头”之所以敢于成为“刺头”,自有他的背景、人脉、资历甚至是专长,不能轻易处理,否则只会“打草惊蛇”。
对于“刺头”的过分表现,先采取放任自流、置之不理的态度,让“刺头”放松警惕,把原型都露出来,HR注意暗地里积极收集材料、事实、证据,待到时机成熟,一举拿下,让其无路可逃、无话可说。
调虎离山。
对于“刺头”员工,特别是在某个部门、某个岗位呆了很长时间的“刺头”,可以适当换换部门、换换岗位,给予其产生一定的忧患和紧迫意识。
毕竟,任何一个人,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呆得久了,自然也会腻了、烦了,慢慢地就成为不服管教的老资格了。到了新的部门、新的岗位,面对新的环境、新的领导,“刺头”员工成为了一个新人,多多少少会有所顾忌。
擒贼擒王。
对于“刺头”员工,单位在必要的时候还要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惩戒,只是这种惩戒面不能太大。可以选择在适当的时机对于个别长期以来不服管教、表现“突出”的“刺头”员工代表进行处理。
要将这种处理以典型案例的方式在单位上下通报、公开,以取得杀鸡儆猴、以儆效尤的效果,并且可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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