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如果觉得员工不合适要淘汰掉都不会直接把员工辞掉,而是领导或者HR找到该员工谈话,希望员工能主动辞职。而一般情况下,员工他、都会听从公司的建议主动辞职,一方面是觉得自己继续赖在公司没面子,另一方面也害怕别人知道自己被公司辞退觉得丢人。但其实,主动辞职和被公司辞退是有很大区别的,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无故辞退员工,除非是劳动者因为个人的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或者是企业能证明劳动者经过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企业才能辞退员工。但是有一个问题是,谁主张谁举证,企业要想证明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出一些特殊原因,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很多企业因为不想给员工支付补偿金,于是会逼迫员工自己辞职,这样企业就不用支付补偿金了。有些企业为了逼迫员工辞职还会给员工调岗,以此逼迫员工辞职,但是《劳动法》有规定,企业是不能无故给员工调岗的。
并且,公司想要辞退员工是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的,具体如下: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六)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直接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给员工双倍补偿的。
这下知道为什么公司不要你了还让你主动辞职的原因了吧,劳动者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主动辞职,并且要注意搜集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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